近日,著名网红“火传媒”又摊上事儿了。继“《叶问3》假票房”后,“火传媒”又因“恶意抢注商标”成功抢下娱乐头条。许多辛苦经营公众号的微信大号们,瞬间躺枪无数。试想,用无数个日夜辛苦运营的大号,到头来却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自己竟成了“山寨一族”,期中悲愤可想而知。
关于商标注册
对于那些想申请注册商标的公众号经营者们,目前有两种途径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一种是申请人自己去国家商标总局申请,另一种是找代理公司申请注册,“注册商标是一种排他使用的专用保护,一旦注册成功,在申请类别的使用中,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组织等均不可使用。”
其实“公众号”并不是申请商标注册的对象,而是注册商标的一种使用方式,“商标法有明确规定,哪些可以注册哪些不可以注册。注册商标总共分为45类,申请人只能在其申请的类别中使用该商标,不能跨类别使用,如果跨类别使用,其他类别已被他人注册,属侵权行为。”
自媒体人申请商标注册也要选择合适的类别
随着越来越多的微信公众号与商业价值挂钩,公众号名称本身也成为运营者一笔重要财富,也因此,公众号名称维权如今愈发受到关注,牵扯到名称的纠纷常年不断。微信官方在名称认证、处理投诉等方面的实际操作,也有不断细化的需求。
案例一:昨晚,公众号“小果哥哥”的运营者小果哥哥说道,公众号名称侵权花样百出,投诉侵权难度不断加深。比如出现了一家直接以“小果哥哥”命名的公司,让他头疼不已。虽然明知商标注册也是良策,但商标注册过程耗时之长,又成为不少运营者的软肋。“一个号刚发展,就被人截取流量,你去注册商标下来需要一年多,谁的红利期能保持那么久,商标下来,号都过那阵风了。”小果哥哥无奈地说。
案例二:据“微果酱”公众号运营者解释,其公众号申请的商标是第35类广告销售类别等,如果另外一家“微果酱”申请的是第29类果酱产品等类别,那后者则无法向微信投诉前者商标侵权。据悉,抢注“电影通缉令”的“广州奥思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的商标类型就属于“家具”,其对运营电影的“电影通缉令”的投诉就超出了商标保护类别。
而“电影通缉令”的负责人也表示,其在平台的帮助下已经暂时恢复了公众号运营。但这件事让他也意识到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因此自己未来会与律师共同收集证据,坚决起诉该公司,坚决维权。
也有知情人表示,如果对方注册的商标类别与自己的一致,且早于自己完成注册,即便存在恶意抢注行为,那也可以“师出有名”发起投诉,“根据法律而言,你和商标相关的权益都要被剥夺,包括公众号,哪怕你已经运营了很久”。而这,或许也正是被抢注的公众号最为担心的问题。
1.微信公众平台实行“唯一命名”新规与商标类别的纠葛
今年4月中,微信公众平台开始执行公众号“唯一命名”新规:新注册账号、申请认证的账号,以及被投诉成功且名称被清空的账号,均要求遵循命名唯一,未来会逐步实现全平台公众号名称唯一。
为了与同名号争夺账号昵称,已经拿到商标的公众号,也已经开始投诉公众号名称侵权问题了。而在投诉里面,商标类别又是一个决定投诉是否能成功的重要因素,因为商标保护是分为不同大类的,一个大类商标只能保护对应的商品和服务,而且无法跨类别进行保护,跟公司的经营范围一样。
2.遭到恶意注册并被其起诉的公众号可能会被冤枉清空
很多不能认证的个人知名自媒体大号,如papi酱等,一旦山寨号抢先注册了其商标,并对papi酱本尊的公众号发起昵称侵权投诉,那就极大可能该公众号会被清空,微信即便知道papi酱冤枉的,但其规则也不能凌驾于商标法吧?
3.辛苦经营的大号商标早已被注册,经营者只能蒙冤出场
这也是很多被抢注商标的自媒体担心的问题。如果对方注册的商标类别与自己的一致,但是早于自己完成注册,那就真的完全是“师出有名”发起投诉,即便存在恶意抢注,即便这个商标你真的使用很久,但是商标确实不属于你的,那你面临的可能就是所有和商标相关的东西都要被剥夺了,包括公众号。在这种情况下,微信即便知道你的真实情况,恐怕也是无能为力吧。
尽快进行商标注册才是大号进行自我保护的良策
所以,在商标问题上,显然所有自媒体都应该上心。毕竟苹果“IPHONE”的商标纠纷摆在前面,重庆小面“蒋一碗”因为注册商标晚10天就耗时了10年追回商标,此类例子比比皆是。
此外,微信在“唯一命名”和“商标”问题上,也许会做出相应措施,比如在侵权投诉时,是否可以增加商标类别选项等等,以商标类别作为参考,是否微信主有涉嫌违反商标法。但这始终治标不治本,最主要还是要靠自媒体人的自我品牌保护意识,因为唯一命名仅是微信的平台规则,而商标法属于法律法规,大于微信的平台规则,哪怕微信知道对方恶意抢注商标成功,但商标法面前,可能会也清空公众号名称。
看完这篇文章,还没注册商标的赶紧着手准备吧;已经递交了申请了,留意一下有没有相关注册的,及时跟进处理;而对于自己没有注册,又已经被恶意抢注商标的自媒体,现阶段应该寻找法律人士咨询、并尽早做好证据材料收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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