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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侵权纠纷?
专利权人B在收到专利权人A的警告函或者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当保持冷静,首先进行摸底工作,做到知己知彼。
通过确定涉案专利的有效性、了解专利权人A的情况,通过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声称被侵权的专利进行对比来评估是否侵权、胜诉概率和诉讼成本等。然后制定应对策略,积极备战,应对策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不侵权抗辩。
如果未落入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权人B可以提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抗辩,并且可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争取和解。
如果落入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则应该努力收集证据,争取和解。例如,收集证据证明专利权人A的专利是现有技术、专利权人B的水杯并非自己生产而是有合法来源、专利权人B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水杯、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等。另一方面,专利权人B要及时与专利权人A协商和谈判,试探对方的意图,以拖延时间并且及时调整策略。
如果试探到专利权人A也想生产带盖水杯,则可以通过交叉许可的方式达到双方的互利共赢。如果专利权人A仅想得到金钱方面的赔偿,则尽量争取较低的损害赔偿数额,或者取得专利权人的实施许可,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解决纠纷例。如果能和对方达成和解,无疑是节省人力和资金成本的一条途径。如果双方没有在合理的条件下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向专利局申请强制许可,当然这需要符合更加严格的条件。
(3)主张在先专利无效。
专利权人B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如果收集到能够导致在先专利无效的证据,例如,检索到存在破坏在先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对比文件,则可以作为谈判的筹码,或者请求宣告在先专利无效,以在诉讼中变被动为主动。
综上,申请人和发明人应当走出“拥有专利权就不会侵权”的误区。在生产经营前,通过“自由实施(Freedom To Operate, FTO)专利检索”对专利侵权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以避免侵权纠纷。及时关注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做好自己的专利防御。在被诉侵权时,保持冷静,充分使用抗辩理由,积极寻求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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