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4日,快法务公开课第一期正式开课啦!第一期创业公开课在北京创业大街-车库咖啡举行,现在我们就把公开课现场的精彩内容分享给大家!
问题一:
由于注册资本不够,原来我们注册一家公司是70万,之后合伙没按70万出资。我们是三个人,一人出10万块钱。我现在想退出,10万元也已经拿到,我们三个人之间也签了一个私人协议,我们认为这个协议是不生效的,并签完私人协议,一直不做工商局的变更。像这种只签订了不合法的协议,我们应该怎么办?
律师建议:
这相当于买了一个70万的壳,而当时买时只出了30万,问题是这70万。比如我和你出资100万设立一个公司,公司已设立完,然后我把它卖给你,我可能5万元就卖给你,因为这只是一个壳子,什么都没有,你5万元已经购买,就不需要再出100万了。另外,如果合伙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没有违法的,就应当是有效的。你是有一个请求权的,你可以要求他到法院协助你进行股权变更。

问题二:
在设立合伙人协议的过程当中,可能合伙人当中以个人的名义,去外面借债,会不会影响到公司,有什么可以约束的条件?
律师建议:
成立公司,这个人有一定股权,如果将来他不还钱,公司可能会涉及到被法院查封、冻结等问题。如果此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以公司的名义借债,人家有理由相信他,这就是公司债。如果他在公司不负这个责任,不构成表见代理,对公司就不会构威胁。这时最好不要给借债的人以代理权(表见代理)的机会。这样,他就属于个人举债,和公司无关。

问题三:
一家传统借贷公司来找我成立一个线上P2P公司,现在他们打算注册一家公司,也是有限合伙人,注册2000万,占70%,我的团队占30%。我们应该成立有限公司么,我的团队不出资可以占到30%的权益么?律师建议:
对方出资2000万,占70%,你的团队占30%,如果你有技术,有产权(包括影像著作权、专有技术)完全可以占到30%,但是在公司架构上,股权上,表决权以及财务控制权上,如果财务负责人能有一定的把控的话,是应该成立一个有限公司。如果公司将来上市,可能会涉及到改制的问题,从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并不复杂。

问题四:
合伙人的期权,是在产品开发出来分还是公司上市之后分?比如给他5%的期权,到时候股份会不会被稀释?律师建议:
关于期权,如果一个规模差不多的公司,在研发出一个的产品,你可以给他一定的期权,在上市之前,不但他的股份会被稀释,创始人的也会被稀释,这个过程会有很多的投资进来,包括VC/PE会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