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诉讼模式
全世界范围内,处于行业龙头的IT公司之间,如苹果、三星、LG、诺基亚、摩托如拉等都会存在大量的与专利有关的诉讼。一方面,他们会将专利诉讼作为公司经营发展的策略之一而从中受益,像有的公司就通过专利诉讼案件而获得了大约185亿美元的收入;另一方面,通过专利诉讼的模式反映了通讯时代新旧产品及新老霸主的交替,本质上改变了企业之间的竞争格局。
2.IBM的专利许可模式
IBM比其他许多公司拥有更多的专利,其申请专利数连续19年全美排名第一,截至2011年共取得专利授权6180项,公司对其专利技术采取许可而非诉讼模式,原因在于:
80年代中期,因公司当时的“垄断”地位,美国司法部考虑对公司进行分拆,经过多次与美国司法部的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和解的前提条件为IBM承诺对那些对其专利有兴趣的竞争者或参与者给予专利许可,不会把专利作为同业竞争者进入市场的壁垒,正式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同时也改变了IBM的经营模式,使其获利匪浅,比如公司曾于2002年获得17亿美元的专利技术许可费用,占公司利润总额的15%。
3.GE模式——品牌的力量
GE模式从IP的角度来说就是品牌的力量。GE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公司从成立至今都保持了非常强的竞争力,而且在其他主业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唯独灯泡业务一直延续至今。
事实上,GE制造和销售的灯泡在物理特征上包括亮度、寿命、节能性等等与一般的灯泡无太大差别。但GE灯泡的均价相比于其他竞争者的灯泡均价却高出15%,销售量也是其他同业竞争者的两倍,之所以如此,还是在于GE品牌的力量,因为同样是购买灯泡,GE的灯泡是质量和技术的保证,让消费者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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