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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第十五期• 创业公司常见法律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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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课邀请了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杨逍律师为创业者们分享股权法律风险,以及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爱敏律师分享创业初期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本次课程解决了创业初期股权分配的8个问题:


 1、初创团队进行股权分配时,最重要的原则?

 2、初创团队在设置股权结构时,应考虑的几个因素是什么?

 3、初创期,核心创始团队是否应当拥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4、初创团队应以什么方式分配股份,股份相关利益如何安排?

 5、核心创始人一般有2-4人,这几个人之间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6、核心创始人中,有人在创业后离开,他所持有的股份该怎么办?

 7、刚开始创业时,是否需要设立期权池?应当如何设立?

 8、对于初创团队来说,还有哪些应当避免犯的错误?



如何设立股权激励?

1、期权激励

期权激励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指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酬偏低、激励不足的现象,在公司中进行的有关股、股票期权计划的尝试,以期能够更好地激励经营者、降低代理成本、改善治理结构。

 2、股权激励的对象与时间

期权激励的授予对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这些员工在公司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他们掌握着公司的日常决策和经营,因此是激励的重点;另外,技术骨干也是激励的主要对象。股权激励方式多运用处于公司发展期与上升期的激励对象。





廖爱敏律师讲解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问题。



TMT创业公司通常应注册的类别


第9类  数据处理设备;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光学数据介质;读出器(数据处理设备);电子出版物(可下载);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USB闪存盘;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第16类 小册子;印刷品;说明书;印刷出版物;期刊;文具;书写工具;笔记本或绘图册;明信片;纸或纸板制广告牌;信封;报纸;名片;


第35类  广告代理;广告稿的撰写;广告版面设计;广告设计;广告策划;广告材料起草;市场分析;商业评估;商业专业咨询;提供商业和商务联系信息;市场营销;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搜索引擎优化;网站流量优化;在计算机数据库中升级和维护数据;商业审计

第36类 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


第38类 信息传送;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电子邮件;信息传送设备出租;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语音邮件服务;数字文件传送;


第39类 电子数据或文件载体的物理储藏;


第41类 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电子桌面排版;图书出版;培训;安排和组织会议;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提供在线音乐(非下载)


第42类 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更新;计算机硬件设计和开发咨询;恢复计算机数据;计算机系统分析;把有形的数据和文件转换成电子媒体;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信息技术咨询;远程数据备份;电子数据存储;通过网站提供计算机技术和编程信息;云计算


第45类 在线社交网络服务;个人背景调查;知识产权咨询;域名注册;知识产权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法律服务);版权管理



活动最后,小伙伴们向律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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